本报讯 23岁的大方县达溪镇坝子村村民姜卫,向母亲要钱花遭到拒绝后,竟用锄头将母亲当场打死。9月22,记者获悉,杀死母亲的忤逆之子姜卫被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据介绍,因为家里平时发生的一些家庭琐事,姜卫认为其父母对他不好,不关心他,于是对父母一直怀狠在心。2003年3月24日下午,姜卫向其母亲谢安英要钱花,但遭到拒绝。当晚10时许,姜卫从家中带着尼龙绳来到母亲家,用绳子勒其母亲谢安英的勃子未勒住,便持锄头打击谢安英的左小腿。其母被打倒在地后,丧尽天良的姜卫并没有住手,而是又用锄头猛击母亲的头部,将其母当场活活打死。(周毅 糜永宏 本报记者朱光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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