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社会之前,百姓最关心的是“衣食住行”。工业革命后、尤其改革开放后温饱问题得以解决,我们达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国富民强”。新时期的三大民生大计当属教育、医疗和住房。而这之中,住房是关键所在。人若无立足之地,其他便是空谈了。经济适用房是住房保障形式中的主角之一,经济适用房关系我国民生大计。
改革开放的巨大成果给予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是“市场机制”。但是许多的行业,不明就理、效仿所谓“市场机制”的理论、模式来操办,造成的局面就如同一个大市场:利益联盟垄断、政府权势寻租、投机者坑蒙拐骗、民众跟风起哄等等,我们的国民基本住房保障体系被产业化、市场化意识推挤到了边角位置。
笔者认为政府对其民众利益、民众幸福负有很大责任。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住房问题是重大的国计民生问题,国家应该坚定不移地牢牢掌控,应有强制性的政策,明确的方向和目的、切实可行的操作和监督系统保障社会公民的基本权益并不断完善其体系。众所周知,中国的教育改革是本着“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方针来构建和完善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的。但在产业化理念下形成的高费用却比比皆是。“医疗改革”颇具市场化意味,结果是把费用转嫁给了患者,丰收的则是市场化中的医疗行业。那么,住房现状如何?
政府以让百姓“居者有其屋”为目标。上世纪70年代末,国家着手培育地产市场,地产行业摸爬滚打一路走来至今日的蓬勃发展,百姓的居住条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但是近几年来经济适用房数量偏少,商品房房价飞涨,这超出了普通百姓的承受能力。本人作为地产界人士,不敢多加妄言教育、医疗之功过(但欣喜地看到教改、医改的弊病政府正在积极整顿治理中),但却深知解决好百姓住房问题于国于民的重要性。地产界人士应站在政府的角度、站在百姓的角度以让百姓安家立业为己任。多建房、建好房。多建房以“庇天下寒士”,建好房以满足社会高标准需求。我国的住宅模式采取的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屋三种并存,国家在经济适用房所占比例上原拟定是要占到70%的,可见国家是要建立一个住房保障体系以满足广大百姓基本的居住需求,只是在实践中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远远没有达到这个比例。近年来我国的城镇化速度在不断加快,住房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一些地产商看准了这个利润增长点,房价一路飚升。有人说,地产商是该为富人造房以完成企业运营特性和使命,穷人住房应该由政府统筹考虑。还有人说,“居者有其屋”,并不等于“居者拥有其屋”,先进国家的个人自有住房率也不过百分之五六十,中国没有必要人人拥有其屋。笔者却认为,实现居者有其屋是我国政府的不懈追求,是百姓梦寐以求的企盼,老百姓也该买房,也应该买得起房。
网上的一则民意调查结果显示,认为经济适用房单价在2000-3000元低收入者买得起的占39.7%,2000元以下买得起的有45.22%。也就是说,如果经济适用房的单价在2000元以下,将有85%以上百姓买得起!而有72.4%的人希望建经济适用房!
这样的价格开发商是不是可以建得起来呢?本人身为地产界人士对此的回答是肯定的。看看北京天通苑经济适用房2600元的低价位吸引着成千上万的居民排队求购的局面也就知道,这个价格是属于“开发商可建,百姓能买得起”的。而北京已代表了全国的最高房价,又是高层建筑,而全国占大多数人口的中小城市(镇),采用多层建筑形式其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应该在1000-2000元/平方米之间,是广大中低收入阶层能买得起的。无论是从解决三农问题转移人口的角度、加速城镇化的角度、拉动内需摆脱当前房地产困局的角度、促进个人信贷消费确保中国银行业稳定发展的角度、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都是急需而有益的,政府何乐而不为呢?
放眼看世界,苏联解体后,俄国政府在房屋私有化的时候,每人有18平方米是免费供应的。在新加坡实行“让80%居民买得起房”的制度,由政府统一建设政府组屋(经济适用房),供应给广大居民。
在国家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政府是解决广大百姓住房的根本力量。我国政府对住宅模式采用的是市场调节和政策性基本保障相结合的模式(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而如何坚定信念,切实有效实施,让经济适用房作为主角加速完成居者有其屋的目标,要靠各级政府切实贯彻一个准则“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方可上下一条心共同完成。
我想,不论是住房、医疗、教育,政府的基本态度是明确的,那就是市场调节和基本保障相结合。党的三个代表一再强调:“我们党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广大民众的基本权益和基本生活,是由共产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决定的”。也就是说,民众利益就是党的利益!
解决好住房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国家在这样的大事上应该给百姓一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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